(一)若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500万并已归还。需确认公款用途,若用于非法活动或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最低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不过在提起公诉前退还挪用款物,法院量刑时会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若犯罪情节较轻,则有可能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二)若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500万并已归还。因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一般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数额被认定为特别巨大,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提起公诉前退还的,可获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