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三万面临法律处理,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可积极争取从轻情节。比如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提供重要线索等;或在归案后如实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且尽快退赃退赔,积极与被害人沟通,争取获得谅解书。
(二)对于司法机关来说,在量刑时不能仅依据抢夺金额,要全面审查案件,既考虑加重情节,如多次抢夺、造成被害人重伤等情况,也不能忽略从轻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