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案件方面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会缺席判决,被告要注意积极出庭,避免因未到庭丧失举证、质证和辩论机会,承担不利后果。若原告不出庭,通常按撤诉处理,若被告反诉,原告可能被缺席判决,原告需重视按时出庭。
(二)刑事案件方面
被告人必须出庭,若逃匿、死亡会依法没收违法所得,被告人应遵守出庭规定。
(三)行政案件方面
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被告需按时参加庭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