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法律规定:相关人员要明确刑事拘留时间是由法律严格规定的,不存在协商的空间,要严格按照法律要求执行。
(二)依法办案:公安机关在对被拘留人认为需要逮捕时,要在规定的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按规定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按规定将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延长至30日。检察院要在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