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十万元以上或获利80万这种通常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可争取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来获得更有利量刑。可以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二)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
(三)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坦白交代犯罪事实。
(四)主动退赃退赔,将违法所得返还给被害人或上缴司法机关。
(五)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表明悔罪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