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判定依据,在离婚争取抚养费时,先确定子女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比如孩子教育、医疗等必要开销,自己和对方收入情况等。
(二)有固定收入的,计算好月总收入,按20%-30%比例要求给付抚养费;若要养两个以上孩子,比例可适当调高,但控制在50%以内。
(三)无固定收入的,收集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材料,参考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数额。
(四)协商支付方式,尽量争取定期给付,有条件可要求一次性给付。若对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