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仍不到庭,法院会采取拘传措施让其到庭。
(二)一般情况下原被告均缺席,若原告未申请延期审理等,法院按撤诉处理,之后原告还能再次起诉。
(三)若被告提起反诉,即便原告缺席,法院可对反诉进行缺席判决,且缺席判决和对席判决效力相同。
(四)被告若败诉,需履行判决义务,不然对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