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准备材料:按法院通知及时提交答辩状,全面收集能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证据,如经济状况证明、孩子生活学习环境证明等,同时收集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
(二)遵守庭审规则:庭审中尊重法律程序,如实陈述事实,清晰表达争取抚养权的诉求和理由。
(三)考虑孩子意愿:若孩子已满八周岁,要重视其意愿,因为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想法。
(四)尝试调解解决:若双方能达成一致,可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签订调解协议,由法院出具调解书。
(五)执行法院判决:若无法调解,等待法院判决,判决生效后按结果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