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想要在离婚时主张精神损害费的人,需收集能证明对方过错程度的证据,如对方出轨的聊天记录、家暴的报警记录等,以此证明对方过错较大。
(二)详细记录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比如对方实施家暴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为法院判断情节恶劣程度提供依据。
(三)保留能证明自身精神受伤害严重的证据,像医院的诊断证明、心理咨询记录等,以提高赔偿数额。
(四)了解对方的经济状况,可通过查询对方的收入证明、资产情况等,让法院在判决时考虑对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五)了解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以此预估合理的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