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个人财产范围,像同居前取得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补偿等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这些仍归该方。
(二)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财产,若能证明为个人财产就归个人,无法证明则按一般共有处理。
(三)存在财产分割协议的,依照协议进行处理。
(四)没有协议且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结合财产来源、出资情况等合理分割。
(五)同居生活期间各自继承或受赠财产,通常按个人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