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产权份额:共同共有一般各占一半,按份共有按约定份额确定。
(二)明确继承方式: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死者产权份额。
(三)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携带房产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
(四)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所有继承人与健在产权人一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死者名下份额过户到继承人名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