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价值10万这种数额巨大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应主动自首,争取从轻处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二)积极立功,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以此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三)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诚恳道歉,争取获得受害者的谅解,这在量刑时会作为从轻情节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