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时,严格按照合同中明确的退款方式、时间和账户进行货款退还操作,确保合同的履行。
(二)合同未约定时,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退款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等。遵循原路返还原则,转账付款就转回到付款账户,现金支付可退现金或转账。
(三)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形判决退款方式和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为合同解除后货款退还等事宜提供了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