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交通事故、工伤等人身损害赔偿款,因其具有人身专属性,配偶不应要求分配,应明确该赔偿款归受害者个人所有。
(二)若为死亡赔偿金,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先协商分配,考虑与死者生活紧密程度、经济依赖程度等因素。如共同生活且主要依赖死者扶养的一方可适当多分。
(三)若继承人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