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涵盖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以及生产经营收益等。
(二)鉴于对方因精神病属于生活困难方,分割财产时给予适当照顾,可让对方适当多分财产或获得一定经济帮助。
(三)若能证明自己在婚姻中承担较多家务、抚养子女等责任,可要求适当多分财产。
(四)考虑精神病成因,若因一方过错致使对方患精神病,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
(五)财产分割比例和方式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