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规定保管人员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不肯退还,或非法占有他人遗忘物、埋藏物数额较大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面临刑事自诉时,被告人应先判断自身行为是否构成此罪。
(二)若侵占数额较大,可能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罚;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可根据自身侵占财物数额准备应对策略。
(三)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可能从轻处罚;若情节恶劣、拒不退还财物,会从重处罚。所以被告人应尽量积极退赃并争取被害人谅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