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明晰各继承人持有房产的份额,若要处分,注意需获得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按份共有人的同意,除非共有人另有约定。在商量前做好沟通,了解大家的想法。
(二)共有人可先尝试协商分割方式并达成协议。若实在无法达成协议,根据房产情况决定分割措施,如果房产可分且不损害价值,进行实物分割;若难以分割或分割会减损价值,就对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分割。
(三)当有共有人转让其份额时,其他按份共有人要留意自身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及时行使权利。
(四)在整个处置过程中,所有共有人都要秉持诚实信用原则,不做损害其他共有人权益的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