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主张损害赔偿,即便男方无资金,也不影响女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过执行会受男方资金状况影响。
(二)若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但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男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男方请求补偿。补偿方式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