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涉及诈骗国有资产330万这类情况,如果嫌疑人有自首情节,应及时向司法机关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
(二)若有立功表现,积极向司法机关提供其他犯罪线索等,通过认定后可获得从轻处理。
(三)尽快筹集资金退赃退赔,并真诚地向被害单位道歉,争取取得谅解书,这会对量刑有积极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