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财产性质:离婚时先确定存款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像一方婚前存款、人身损害赔偿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二)协议分割: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先自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分割方案。
(三)法院判决:若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一般均等分割,同时考虑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和生活实际需要。
(四)特殊情况处理: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