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离婚时开公司的欠款是否为共同债务,要根据公司经营模式、欠款用途、举债意思表示等具体情况判断,是共同债务则双方共同清偿,是个人债务则经营方独自承担。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若公司为夫妻共同经营,欠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此欠款就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若公司仅一方经营,另一方未参与,欠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且无共同举债合意,通常认定为经营方个人债务,由其独自承担。判断时需综合公司经营情况、资金流向、夫妻双方参与度等多方面因素。如果您在夫妻债务认定方面存在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