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时女方要明确债务性质,收集证明债务为个人债务的证据,如婚前债务的合同、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协议等,若是个人债务则由自己独自承担。
(二)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承担,可与对方协商分担比例,一般是平均分担。
(三)对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要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女方可针对债权人的证明进行反驳。
(四)在离婚诉讼中,向法院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配合法院认定债务性质和判决承担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