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4000元以上,属“数额较大”,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二)若为团伙盗窃犯罪,先区分主从犯。主犯按所参与、组织或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从犯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初犯可作为酌情从轻情节考虑。
(四)量刑时还需综合考量嫌疑人在犯罪中的作用、有无退赃退赔以及是否取得谅解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主从犯,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按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