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因寻衅滋事被处7天拘留这种行政处罚时,当事人要配合处罚的执行,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在规定好的时间前往指定的拘留场所接受拘留。
(二)要是觉得这项处罚有误,比如存在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等情况,可在法定期限内维权。可以在知道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过,在复议和诉讼期间,原则上处罚还是要继续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