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起诉离婚时一方不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法院可缺席判决,依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判离与否;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法院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则可缺席判决。原则上当事人应出庭,特殊情况需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诉讼中,要求离婚的一方提起诉讼,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对于被告,如果无正当理由不参与庭审,法院有权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缺席判决。但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是否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对于原告,如果随意缺席庭审,法院会按撤诉处理,不过若被告反诉,法院依然会对被告的诉求作出判决。由于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涉及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所以法律规定当事人一般应亲自出庭表达意愿,特殊情况要书面说明原因。若在离婚诉讼中遇到一方不出庭等法律难题,可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