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报警记录等。
(二)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可在离婚时向男方请求补偿。日常生活中可以保留相关付出的证据,如家政服务费用账单等。
(三)离婚时女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男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双方可先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女方要提供能证明生活困难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