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夫妻一方赌博,另一方要保留对方赌博的相关证据,如赌博场所的消费记录、警方出警记录等,以便在后续可能的债务纠纷中证明债务为赌博形成的非法债务。
(二)当债权人要求共同偿还债务时,另一方要积极应对,向债权人说明该债务是赌博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并提供相应证据。
(三)避免对赌博债务进行追认,不参与任何可能被认定为共同举债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