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个人实施诈骗行为后,应尽快主动还钱,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认定为自首或坦白,这都有助于减轻刑罚。
(二)如果诈骗情节较轻,积极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向司法机关申请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三)若诈骗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即便还钱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主动还钱可作为从宽量刑的情节,在庭审时可向法官强调这一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等情形,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