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若想在离婚时让女方退彩礼,先查看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即双方办了结婚登记却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彩礼导致自身生活困难,若符合可向法院请求返还。
(二)若不存在法定情形,如双方共同生活多年且彩礼用于共同生活开销,男方要求返还较难得到支持。
(三)男方提出退彩礼诉求时,要综合考量结婚时间长短、彩礼数额、有无生育子女等因素判断是否合理合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