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可向法院申请增加诉讼请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合并审理。
(二)离婚诉讼结束后,可就财产分割问题另行起诉,但要留意诉讼时效。若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等侵害夫妻共同财产行为,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三)实践中应尽快和法院沟通,补充财产分割诉求,防止因拖延影响权益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