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监护人。在离婚诉讼前,需先确定患精神病男方的监护人,由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离婚诉讼。
(二)收集证据。要提供能证明男方患有精神病且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证据,像医院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
(三)提起诉讼。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后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符合条件则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可涵盖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