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销售的是假药,要及时停止销售行为,主动配合执法部门调查,积极退还违法所得,争取从轻处罚。若已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应积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二)若销售的是劣药,同样停止销售,配合调查与退还违法所得。对因劣药受影响的患者给予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