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同居财产分割协议签订后觉得不公,在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下可反悔,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无撤销情形请求会被驳回,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对于同居财产分割协议,若订立时存在此类情况,当事人可向法院请求撤销。不过撤销权有行使期限限制,即当事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院在审理时,会审查是否存在可撤销情形,若未发现,会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所以在觉得协议不公想反悔时,要及时收集能证明对方欺诈、胁迫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以此在诉讼中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在同居财产分割协议方面遇到问题,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撤销条件等,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