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表现出诚恳的认罪态度,若属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可认定为自首,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尽量挽回损失:可与单位协商,尝试通过分期偿还、提供劳务等其他方式弥补单位的损失,向法院表明有弥补过错的意愿。
(三)收集有利证据:查找自身存在的如立功等法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证据,提交给司法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