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看保险合同,明确是否满足垫付条件。这是处理问题的基础,只有确定符合条件,后续行动才有依据。
(二)与保险公司沟通,要求其说明不垫付理由,并书面记录沟通情况。这样能留存证据,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三)若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向其总部投诉,促使总部介入调查并督促垫付。
(四)向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投诉,监管部门会依法处理保险公司的不当行为。
(五)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符合条件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会垫付相关费用。
(六)若上述方法都无效,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垫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