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些情形之一,男方想让女方退还彩礼可向法院请求,法院一般会支持退还。
(二)若双方已结婚且共同生活,不能仅以女方出轨便要求女方全退彩礼。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被看作附条件赠与,法院会综合结婚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彩礼使用情况等因素来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