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即便未取得抚养权,也有承担孩子费用的义务,这是法定责任,不会因离婚和抚养权归属而改变。
(二)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男方要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数额和支付期限可先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无果,则由法院判决。抚养费包含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
(三)若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女方可先尝试与男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女方可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支付。
(四)若男方依旧拒不执行支付抚养费的判决,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其财产来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