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离婚但一方不同意,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若能收集到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证据,向法院提交,法院调解无效便可能判决离婚。适用简易程序在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则6个月内审结,所以要提前了解程序时间并做好准备。
(二)若没有上述法定情形,第一次起诉大概率判不准离,不要灰心,可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判离可能性较大。在此期间可继续收集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