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鉴于70万属数额较大,通常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幅度内量刑。若全部归还资金,可争取从轻处罚。
(二)若用于营利活动或超三个月未还,70万同样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正常也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归还资金这一情节可从轻考量,若犯罪情节轻微,有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的可能。
(三)若存在多次挪用、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等情节,即便归还资金,也可能会被判处接近三年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