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婚姻中遭遇对方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应及时收集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证据,如照片、视频、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二)离婚时,双方先尝试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三)无过错方在诉讼中可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