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走私普通货物涉案三十万,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争取认定为如实供述情节,从而从轻处罚。
(二)如有条件,可以主动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提供重要线索,争取立功表现,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三)避免出现多次走私、抗拒缉私等从重处罚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