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确定夫妻离婚时老公欠债能否执行老婆财产,需先明确债务性质。可收集债务相关的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查看借条上是否有双方共同签名或女方事后追认的证据。如果双方有关于家庭开支的记录,也可作为判断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参考。
(二)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通过向法院起诉,在获得胜诉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老婆的财产。
(三)若被认定为老公的个人债务,老婆可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证明该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从而避免财产被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