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能力方面,要及时准备银行流水、工资单等稳定收入证明,以及工作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以此证明能给孩子提供衣食住行等良好的物质条件。
(二)生活环境上,准备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居住条件,收集周边学校、医院的相关资料,体现教育和医疗资源丰富。
(三)陪伴时间上,可让单位出具工作时间证明,表明工作时间规律,有足够时间陪伴照顾孩子。
(四)孩子意愿方面,若孩子已满八周岁,可通过与孩子沟通,让其在法庭上或通过书面材料表达想跟随自己生活的想法。
(五)收集女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比如女方存在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照片、视频,或者医院开具的女方患有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