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债权人主体资格,若其债权不合法或已过诉讼时效,以此进行抗辩。
(二)关注债务人行为,判断是否发生在债权成立后,若在债权成立前,债权人通常无权撤销;分析债务人行为是否有害于债权,若债务人处分财产后仍有足够资产偿债,则不构成有害债权。
(三)查看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期限,若债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超过一年行使,或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五年未行使,可进行抗辩。
(四)积极收集对己方有利证据,例如财产交易合理的证明、债务清偿能力证明等,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