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常规项目,造成残疾的有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二)赔偿先由逃逸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付,超出部分,逃逸方担责。若有商业险,按合同在商业险范围赔偿;若因逃逸商业险拒赔,全由逃逸方承担。
(三)双方能就赔偿达成一致,签订并履行赔偿协议。无法协商一致,受害人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赔偿金额和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