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在未约定还款日期时,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比如提前告知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准备好款项。
(二)债权人要及时行使权利,一旦首次主张权利而债务人拒绝还款,就需留意三年的诉讼时效。
(三)若一直未主张权利,虽不存在诉讼时效起算问题,但要注意自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