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法院已判决对方支付款项,判决生效后对方不给,在规定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内,可向一审法院或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措施。
(二)若还未判决,在离婚诉讼涉及财产分割诉求时,要积极收集银行流水、房产证明等财产证据,在庭审中充分举证,请求法院依法分割。
(三)若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请求法院对其少分或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