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财产的行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争取多分。
(二)若自己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负担较多义务,保留好相关的生活记录、费用支出凭证等,在离婚时可向对方请求补偿。
(三)如果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注意收集照片、视频、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