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法定追偿情形。在交强险中,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后可追偿;商业保险中,被保险人故意制造或谎称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后可能追偿。
(二)结合具体案件判断。根据实际情况,看保险公司起诉事由是否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追偿条件。
(三)积极应诉。若收到起诉材料,要积极参与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