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子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不动产,这一般看作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房子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房子同样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二)若登记在双方名下
1.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若无其他约定,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2.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若无证据证明有其他约定,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第三十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